此次專項整治前后共持續6個月,涵蓋全市范圍內的鋼鐵、鑄造企業,通過全面排查、集中整治和匯報總結,落實鋼鐵、鑄造企業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改,最終實現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的全面穩定達標排放。
方案要求,鋼鐵、鑄造企業必須全部建設或完善燒結機頭、球團焙燒設備煙氣脫硫、脫硝設施,并配備高效除塵裝置。并采取相應措施,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、硫酸霧、有機物等可凝結顆粒物的排放,有效消除石膏雨、有色煙羽等現象;鋼鐵、鑄造企業要建設全封閉料場。易產生揚塵的粉狀、粒狀物料密閉儲存,運輸采用密閉輸送方式。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等方式進行存儲,并采取措施進行抑塵。廠區出口設置自動感應洗車設施,對出廠運輸車輛進行清洗,對運輸道路定期噴灑降塵,減少運輸揚塵;鋼鐵、鑄造企業VOCs的產污點必須設置于密閉工作間內。將收集的廢氣采用吸附燃燒、化學降解等高效末端治理設施進行處理,確保達標排放;對廢氣排放口進行規范化整治,安裝廢氣連續自動監控設施,且與環保部門聯網。
《方案》指出,各縣(市、區)環保局要加強執法監管,對不能達標排放的鋼鐵、鑄造企業,要立即停產整治。對在排查中發現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,依法依規嚴肅查處。各縣(市、區)環保部門要認真落實責任,推進鋼鐵、鑄造行業環保專項整治工作,并對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。